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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27日訊 記者周芬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佈《關於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門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信息不公開者,將被約談、問責,玩忽職守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通知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於年度計劃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本地區及所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並按月公開開工和基本建成及竣工情況,並要要督促市縣主管部門及時公開上述各項信息。各級省級主管部門要制定信息公開辦法,做好信息公開組織實施工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級、各部門督促檢查的重點,作為各級政府和部門重點考核內容。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出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加強建設、分配和運營管理;加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經濟適用住房等銷售合同管理。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約談、問責制度,對建設項目不落實、信息不公開、管理不到位、進展遲緩的,要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員要予以約談、問責,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及以權謀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