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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為按家庭徵個稅進行技術準備
據悉,目前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已經準備在2012年啟動全國地方稅務系統個人信息聯網工作,為“按家庭徵收個人所得稅”改革做好技術準備。而在此之前,如何統計異地同一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一直是個稅按家庭徵收改革的最大技術障礙。(新聞來源:濟南日報)
@香墜-:按家庭徵個稅應該更合理。統一計算家庭成員的收入,然後扣除需要納稅人負擔的贍養老人及養育小孩的費用及住房之類的負擔,那麼,負擔越輕的家庭交的稅越多,負擔越重的家庭即使是高收入也不用交太多稅。
@Joyce應小珺 :這會不會引發新一輪假離婚潮?或者弄假成真?
@遠行的山峰:除了技術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扣除項目及扣除標準應充分調研、聽取各方意見。
@苦澀之狼:我覺得按不按家庭收並不是關鍵問題,關鍵是解決地區間收入差異問題,應根據收入差異區別徵收標準。
@賴浩文:不懂的只會上網怒吼。按家庭徵稅是香港現在採取的徵稅方式,比如香港的起徵點是一萬,但是家庭中丈夫收入一萬八,妻子不工作是家庭主婦,那麼家庭平均收入只有九千,那就不用徵稅。懂不?按家庭徵稅有利於減輕稅負,可以調動民眾積極性,我認為並不存在技術問題。
@HR楊光:按家庭單位徵稅是國際現行最優化的稅制改革方法。這是公平分配社會資源的必要先決條件。同時也能為監控官員財産,避免攜資産或轉移資産外逃。雖然還不知道中國該稅制的細節,但我寧願相信是好的初衷。同學們稍安勿躁。
@渣品位:雖然按家庭徵稅更人性化,能降低一個人養全家的壓力,但目前這樣我覺得只能變成別人偷稅漏稅的新方法。
@神人來人:個稅“改革”,不僅是徵收單位從“個人”改為“家庭”,還要進一步按照“公民基本生活費不納稅”的原則,充分體諒眼下普通居民的生活成本,能否將學費、贍養費、醫療費、房費等基本生活費從個稅徵收計稅中剔除出來,從而避免“讓富的更富,窮的更窮”的個稅逆向調節作用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