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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被訴抄襲案維持原判 不構成實質相似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7: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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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曾報道山東大學副教授王瑞華與土家族男子張明仁,因認為2008北京奧運主題歌《我和你》抄襲了自己的作品,而起訴2008北京奧運音樂總監、作曲家陳其鋼以及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一案。昨天記者獲悉,市高院二審宣判維持了原判。

  王瑞華介紹,2007年8月16日,她將自己創作的《我和你》歌詞寄給奧運歌曲徵集辦公室。2008年8月8日,她發現奧運主題曲《我和你》無論從歌曲名稱還是歌詞內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網友張明仁表示他的作品也疑似遭到剽竊。

  王瑞華和張明仁就奧運會主題曲《我和你》起訴陳其鋼後,北京市一中院一審以涉案作品“不構成實質相似”為由駁回了王瑞華與張明仁的訴訟請求,二人上訴。

  二審法院承認了王瑞華等人擁有著作權。法院指出,根據王瑞華提供的在其電腦裏保存的作品打印件和硬盤,可以視為作品的原件。因此,二審法院糾正了原審法院的錯誤認定,認為王瑞華已經完成了對於其作品著作權的初步舉證。但是法院同時指出,陳其鋼作品中使用了“我和你”以及“夢想”這一表達,由於該表達過於簡單,而且在陳其鋼的作品中所佔比例很小,而且是公有領域的常用表達,因此法院認定兩者沒有構成實質性相似。法院指出,雖然原審法院對於王瑞華是否完成初步舉證責任的認定有誤,但是,並未影響到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因此法院在糾正這一錯誤的同時,判決維持原判。對於張明仁的作品,法院同樣認為不構成實質性相似,而維持原判。

  對於此判決,王瑞華教授表示不滿,她指出,二審儘管認可了我擁有自己作品著作權的部分事實,但基本是舊瓶裝新酒,因此將繼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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