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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量刑過重為由 故宮大盜昨上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8日 22: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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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故宮大盜石柏魁的辯護律師黃長勇以量刑過重為由向北京二中院遞交上訴狀,律師堅稱,對石柏魁量刑應在3年以下。

  據了解,3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庭認為石柏魁盜竊情節嚴重,判處13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3000元。

  疑犯

  曾害怕“上訴後加刑”

  黃長勇介紹,一審判決後,他和另外一位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了石柏魁。會見時間共計十幾分鐘,主要是圍繞是否上訴簡單地談了幾個問題。

  “原來他認為是盜竊了價值特別巨大的財産,後來在庭審過程中,他(石柏魁)發現被盜物品有可能是仿製品,而且在法庭上也沒有關於這些物品的鑒定結論。他也覺得自己被判重了。”黃長勇説。

  據了解,一審判決後,石柏魁認為“13年的刑期太重,難以接受”。由於他不了解法律知識,擔心上訴後可能會在“13年”的基礎上加長刑期。“我給他講了一些法律常識,告訴他上訴存在改判的可能,而且上訴不會加刑。打消了他的顧慮,石柏魁才在上訴狀上簽了自己的名字。”黃長勇説。

  律師

  爭取發回重審或改判

  上訴狀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從事實和法律兩方面進行論證,爭取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

  黃長勇表示,嚴格依法判決,量刑就應該在3年以下。“在上訴狀中的意見,與一審開庭時的辯護意見差不多,我們主張,認定石柏魁在故宮內盜竊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無法無據。”

  “被盜展品至今沒能鑒定出真假,很可能一文不值,不能以投保金額核實價值,很多專家和律師也都持相同觀點。”黃長勇説,“爭取發回重審或改判,希望法院能對法律上的諸多爭議給出一個説法。”據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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