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業務骨幹辭職後“偷走”原公司5名客戶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7日 1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今日早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起訴

  與原公司簽有保密協議

  33歲的劉某是湖北武昌人,早在2004年就進入杭州一家醫藥類外貿公司工作,因工作出色2008年被提拔為電子部經理,具體負責與外商的經營、管理、費用結算等工作。

  在進公司的時候,劉某就與公司簽訂有保密協議,內容是保守在公司工作期間掌握的客戶經營信息等商業秘密,並在離開公司之後兩年內不能使用在公司工作期間掌握的客戶經營信息用於同類業務的經營,而公司則每個月支付其200元保密費。

  之後,劉某在公司工作期間,通過公司組織業務員到俄羅斯、烏克蘭等國外地區及國內廣交會參展等搭建的平臺與俄羅斯、烏克蘭等國的5家外商建立了客戶關係。

  暗中成立公司“拉私活”

  然而,劉某明知公司將上述經過多年時間,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物力維護的客戶經營信息作為商業秘密予以管理(經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客戶經營信息具有秘密性),仍然于2010年1月,在其任職期間在杭州私自成立了一家經營同類業務的公司,並用自己公司名義與上述5家外國客戶進行多次交易。

  2011年1月25日,劉某從這家外貿公司離職,繼續以自己公司名義,以給中間商提高佣金比例,給外商客戶降低價格的手段繼續與5位客戶進行外貿交易。經評估,劉某的行為對原從業的外貿公司造成的損失達360萬餘元。2011年8月31日,劉某被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劉某違反約定,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業務骨幹辭職後

  “偷走”原公司5名客戶

  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起訴

  通訊中夏劍本報記者陳洋根

  研究生學歷的劉某原是杭州一家從事醫藥類行業進出口公司骨幹,去年年初,每月收入超過兩萬元的他突然選擇向公司辭職。

  原公司安排員工接手劉某業務時,得到一個驚訝的秘密:劉某不但在辭職前用公司的名義“拉私活”,而且辭職後把原來公司的業務拉到自己控制的公司裏。原公司報案後,劉某被抓獲歸案。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劉某日前被下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作者:陳洋根

熱詞:

  • 劉某
  • 客戶關係
  • 原公司
  • 公司名義
  • 侵犯商業秘密罪
  • 拉私活
  • 偷走
  • 證據確實充分
  • 抓獲
  • 醫藥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