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不該破例的“闖紅燈”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5日 2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湛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海仔(霞山)

  3月21日《湛江晚報》刊登了一則新聞“交警:破例免罰三闖紅燈救人司機”。筆者讀後不禁愕然,救人善舉可讚,但破例免罰一開,讓人感到把法規當成兒戲,此舉實為不妥。

  本來,的士司機為了趕時間救人,冒著闖紅燈被罰的“風險”開車直奔醫院的義舉是值得肯定的,我們應該弘揚這種“雷鋒”精神。但該司機在行善舉的同時也確實違反了交通道路安全法,依法依理當罰。但是,有關部門卻“靈活”掌握,給為救人而闖紅燈的司機破例免予處罰,這就有點法外開恩的意味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只有救護車、消防車、警務車等,在執行公務時才可以“闖紅燈”,其他人員車輛則要嚴格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規則。很明顯,給一般司機闖紅燈免責免罰,是違背了法律規定的,是情大於法的表現。如果凡是碰上類似救人闖紅燈的舉動就可以法外開恩搞“破例”,那麼就會給人們錯覺,以後誰都可以以做好事為名去放心闖紅燈,交通法規就失去權威性,執法就變成隨意性。如此這般,那還要“紅綠燈”幹什麼?誰還怕“紅燈”,而“紅綠燈”豈不成了“擺設”?誰都可以找到理由違法而逃避處罰。筆者認為,我們行善的同時也要守法,獎不能扺罰,獎罰要分明,這樣才能“兩全其美”。

  正確的做法應該這樣,我們對於為救人而闖紅燈的司機應是獎罰分明、法理情並重。對於司機救人的義舉,我們要表揚,要獎勵;對於司機闖紅燈違犯交通安全規則則要按章處罰。也就是説,對司機要先罰後獎,在違章行為上要罰,在救人善舉上要獎,這樣,才能服眾,才能在弘揚以人為善、以人為本的精神的同時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正。

  編者按:

  您對此是怎麼看的,歡迎來稿。

熱詞:

  • 闖紅燈
  • 紅綠燈
  • 紅燈
  • 風險
  • 雷鋒
  • 救人
  • 湛江晚報
  • 道路安全
  • 違章行為
  • 此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