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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才不擇校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08: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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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玉寶

  此前,教育部剛剛發佈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擇校生的比例要求,這個標準是“不高於10%”。浙江的標準更嚴格,為5%。而杭州上城區的最新政策則更徹底──一個不留,這顯示出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在治理擇校問題上的堅定決心和魄力。

  對擇校問題,家長往往“愛恨交加”,一方面擇校競爭激烈,費用節節攀升,家長“壓力山大”;另一方面,擇校又為學生“鑿”開了一條通往名校的渠道,一些家長禁不住趨之若鶩。複雜的心態,反映出家長“望子成龍”的期許,可以理解。但從總體上看,擇校的惡性競爭,助長了教育的功利化,滋生了亂收費,也使一些家長和學生深受煎熬,理應早日剷除。

  惡性的擇校競爭,固然不理性,但其中也包含著家長期望子女得到優質教育的合理期待。因此,取消擇校,從某種程度上講並不是治本之策,如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享受優質教育的需求,才是化解這一矛盾的關鍵所在。

  這就需要把眼光投到擇校問題的根源上。擇校之所以産生,根本還是在於教育投入的不均衡,導致學校之間師資、生源以及軟體硬體的差距,進而引發擇校潮。

  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需要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一方面,切實提高教育經費總體水平,實現佔GDP比重4%的目標;另一方面,教育經費應特別向薄弱的學校傾斜,縮小其與優質學校之間的差距;更進一步,還要建立健全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校長、師資的定期輪崗交流制度,有效控制優秀師資的無序、單向流動,同時,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也要不斷調整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通過這樣的綜合治理,擇校惡性競爭的“土壤”也就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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