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摘要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天津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人防工程結建審批指南

  人防工程結建審批全稱是: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是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許可事項的重點工作之一。

  一、 受理範圍

  根據今年新實行的《關於調整人防工程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內容的通知》(津防辦【2010】49號)文件規定:

  區批項目:總投資7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備案類項目;總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下的內資房地産備案項目;總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內資核準類項目;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項目。

  其餘項目由天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審批。

  二、 申請該行政許可事項應具備的條件

  1、已取得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批復文件;

  2、已取得市規劃局重要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調整或建築設計方案審查文件;

  3、已設計完畢地面建築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4、修建人防工程的,已設計完成項目防空地下室擴大初步設計文件。

  三、應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

  1、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請表;

  2、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批復文件(原件和複印件);

  3、修建性詳細規劃及調整(重要)或建築設計方案審核圖及電子圖(原件和複印件);

  4、地面建築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一份電子版帶PL線,一份圖紙);

  5、人防工程防護設計文件三份及電子版一份。

  四、減免政策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發[2000]61號)《關於規範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定》:

  第四條 對以下新建民用建築項目應適當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1) 享受政府優惠政策建設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含危改工程),減半收費;

  2) 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普通高校學生公寓、養老院及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築,減半收取;

  3) 臨時民用建築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項目,予以免收;

  4) 因遭受水災、火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後按原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築,予以免收;

  5) 軍隊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減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熱詞: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 PL
  • 民用建築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人防工程
  • 普通高校
  • 行政許可事項
  • 軍隊
  • 建築設計
  • 立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