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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應】北京市豐台區綜治辦:地下室居住使用應合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2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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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2月9日電(記者 李瑩 姜春媛)北京市豐台區多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轄區內的居民小區“三環新城”地下空間住戶進行騰退整治。地下空間能否居住?騰出後地下區域作何用途?8日,北京市豐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姚建國通過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給予一一作答。

  姚建國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規定,北京市豐台區政府自2011年7月18日起,由豐台區民防局、房管局等部門,啟動豐台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試點工作,試點選擇了居民小區“三環新城”,對違法違規使用人防工程及出租普通地下室進行宣傳與檢查整治行動。

  有網友提出疑問:什麼是地下空間,地下空間能不能住人?姚建國對此回答道:“地下空間包括較多,地下人防工程、六層或高層樓房的設備層即普通地下室,地下通道、涵洞等都稱為地下空間。”

  姚建國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地下空間可以用於人員居住,但必須經過合法手續,到民防局、房管局、消防局等相關部門進行申請備案,才可以使用。

  姚建國介紹,“三環新城”的地下空間主要包括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工程兩部分。聯合執法組調查發現,這個小區的地下空間沒有按照規定辦理手續,擅自出租,而且存在消防和安全等隱患。廣大業主持續不斷地向各級政府監管機構反映三環新城地下空間存在的消防隱患,聲稱受到隨時可能發生大火、爆炸等嚴重威脅,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

  “我們調查發現,地下室裏用木板隔斷成很多出租屋,人均面積不到4平米。過道寬僅1米,每個房間門對著門,排列緊密。房間之間私接電線,大量使用電爐、電褥子等取暖設備。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姚建國説。

  姚建國介紹,“三環新城”小區業主多次投訴反映,經營戶違法非法出租地下空間,嚴重擾民,影響樓上居民正常生活,導致很多糾紛、爭吵和由此引發的打架鬥毆事件,對各方當事人及其家庭、親戚、朋友等造成身體傷害和心靈傷害。

  “騰退整治是要消除安全隱患,把空間還給居民,把安全還給居民,把安寧還給家庭,把和諧還給社區。騰退過程中,聯合執法組專門收集了附近的合法出租房信息,方便住戶搬家。”姚建國説,目前騰退工作還在進行中。

  對於已騰退的地下空間,姚建國介紹,要恢復其原有的規劃和功能。“比如,很多小區都缺少居民活動的空間,普通地下室整治後,就可以改造為居民文體活動室等,還可以作為便民服務設施,比如,超市、停車位等,為小區的老人、孩子、殘疾人、家庭困難人員等引進更多的服務項目,為廣大業主提供急需、便捷、貼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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