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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小 評析小事 考量大局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0日 0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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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亮有話説】

  制定公共政策

  不能陷入“對手思維”

  合理的制度安排,該給權益受損方預留主張權利的空間並提供相應的救濟渠道。但這並不意味著,制定公共政策處處要想著“留一招”,先發制人,陷入“對手思維”。

  近日,廣東東莞市政府出臺規定,醫院可以配備短棍、長棍、催淚噴霧劑等裝備,以應付防不勝防的“醫鬧”。據説,這項政策是為了“給醫生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因為之前發生過砍死、砍傷醫生的事件。東莞市衛生局進而認為,這不是孤立事件,因為每年當地醫院都要花1000多萬元來擺平“醫鬧”。

  顯然,在這項政策中,醫院把患者當成了“假想敵”,而來源於患者的“醫鬧”就成為了醫院的“對手”,在這樣的醫患關係中,醫院是受害者,需要“武裝”自己。

  這個看法,至少存在兩個思維盲點。首先,患者家屬鬧事並不意味著一定存在不合理訴求。“武裝”後的醫院如果只限制鬧事而不理會合理訴求,不僅治標不治本更無益於和諧醫患關係的建立。況且,鬧到什麼程度才是需要打擊的“醫鬧”?標準並不明確。若是草率地交由醫院來判斷,如何防止這些裝備被濫用?

  其次,在某些情形下,醫院可能的確很無辜,但這不是政府可以授權醫院“武裝”自己的理由。面對某些“醫鬧”的非法“維權”,醫院完全可以訴諸司法。試想,在某些醫療糾紛中,如果患者的確是受害者,那麼根據“對手思維”,患者得不到合理回應也有理由攻擊醫院。同理,受到攻擊的醫院又可以憑藉“武裝”保護自己。如此一來,醫患關係將陷入惡性循環。

  和諧的醫患關係並不意味著沒有利益衝突,醫患糾紛根源在於雙方知識不對等帶來的認識誤差。緩解醫患矛盾,破解醫患糾紛,關鍵在於建立雙方平等溝通的平臺,政府要站在第三方立場上,防止陷入“對手思維”而使醫患關係陷入惡性循環。

  天亮

  【新聞回放】

  東莞衛生局明確贊成

  “醫院配鋼叉”防醫鬧

  東莞市政府上月曾出臺政策,允許醫院裝備鋼叉、催淚噴霧劑,對於這一被網友駁斥的做法,東莞衛生局明確表示“贊成”。

  在今年的東莞市兩會上,東莞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曾透露一個數據,“東莞的醫院用在擺平‘醫鬧’上的錢,平均每年就超過1000萬元,這還是保守估計。”

  而上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東莞市醫療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適當配備短棍、長棍(可製成漁叉狀)、催淚噴霧劑等帶有攻擊性的裝備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況下使用”;“其中頭盔、盾牌、防割手套、強光手電、對講機等防護裝備要求做到每一班的保衛人員不少於人手一件”。

  該文件引發了熱烈討論,以反對聲居多。昨日,東莞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坦言,“我們對這個文件是贊成的。這樣一來可以保護其他患者來醫院就診的安全,其次也可以給醫生一個安全工作環境。”

  (據《羊城晚報》3月16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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