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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民狀告EMS“亂收費”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7日 1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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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東莞3月14日電為了被莫名多收的一元錢短信服務費,消費者將東莞市郵政局告上法庭。記者14日從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法院調查了解後,法院判決東莞市郵政局向消費者返還“不合理收取的”1元錢“郵件寄達短信通知收費”,該案件最終以消費者勝訴結案。

  據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2010年3月23日,暫住高埗鎮的高先生前往東莞市郵政局辦理特快專遞EMS業務,在投遞時,郵政局告知其需要支付1元錢購買郵件詳情單,隨後高先生接受了郵政局出具的一份郵寄詳情單及一個郵件套封,最後投遞時東莞市郵政局再次收取了14元,其中就包含了導致高先生狀告郵政局的“一元錢短信通知費”。

  經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明,東莞市郵政局出具的13元交寄郵件收據中包括了1元的回音短信業務費應當屬於消費者有權知悉的信息,而且東莞市郵政局在向高建波出具的交寄郵件收據中並沒有對回音短信業務做出任何的標示,訴訟中東莞市郵政局也未能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其曾告知高建波是否需要短信業務。因此,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此判決:東莞市郵政局應當向高建波返還1元的回音短信業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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