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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治理高校學術不端行為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7日 0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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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決定在“十二五”期間開展高校學風建設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並於日前印發《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規範學術不端行為調查程序,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

  意見要求,高校主要領導是本校學風建設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的第一責任人,應有專門領導分工負責學風建設。各地教育部門要將學風建設納入高校領導班子的考核,完善目標責任制,落實問責機制。

  意見提出,各類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統一由當事人所在高校組織調查。高校接到舉報材料後,由校學術委員會(或學風委員會)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從學術角度開展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提出調查意見,並向當事人公開。如有異議,當事人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異議投訴。

  意見強調,對於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要遵循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原則,同時,注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學校根據專家組調查意見和有關政策規範做出處理決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方式包括取消申報項目資格、延緩職稱或職務晉陞、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職務聘任、撤銷學位,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經查實的學生學術不端行為,按有關學位、學籍規定處理。如果有證據表明舉報人進行了惡意的或不負責任的舉報,應對舉報人進行相應的教育、警示、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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