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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龍坡購物遇上扯皮事 “人民調解”可幫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00: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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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龍網3月13日訊(記者 張璐)市民在購物、餐飲、旅遊中難免遇上煩心的“扯皮事”,“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推諉”、“不認賬”等事也時常發生。今日上午,九龍坡設立消費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結果可作為法院判決的重要依據,讓無良商戶無“漏洞”可鑽。

  消費糾紛引進人民調解

  以往遇上消費糾紛,大多是消費者與商戶協商達成協調意見,但有些經營者常常種種理由拒絕賠付,消費者起訴到人民法院後,之前談好的協調協議又缺乏法律效力,消費者維權艱難。

  為解決這一矛盾,九龍坡區將人民調解引入消費糾紛事件中,區司法局、區工商局、區消費者權利保護委員會聯合成立九龍坡區消費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

  九龍坡區消委會主任陳涌介紹,人民調解委員會將主動介入重大消費糾紛的調處,其調解協議將具有法院所認可的法律效力,從而降低消費維權成本,提高投訴調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調解協議簽了就不能耍賴

  從今日起,市民在九龍坡區範圍內有消費糾紛,可帶上消費憑證,如發票、收據等,到區消委會辦公室找“人民調解”,按照調解程序,工作人員將了解核實糾紛情況,必要時,他還可到現場實地調查,隨後擬定調解方案,並向雙方提出調解意見。

  如消費者和商戶雙方都同意調解協議,工作人員將製作調解協議書,三方簽字並蓋章。這一份調解協議書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當事者若再去法院起訴,只要調解時運用法律適當,法院一般會維持原調解協議內容。

  另訊:“315”在即,今日上午,九龍坡區楊家坪步行街設立113個宣傳諮詢點、4個便民服務店、區工商分局、區發改委、區衛生局等20多個部委辦局的工作人員現場為市民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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