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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平代表建議制定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辦法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2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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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3月13日訊 記者李吉斌 檢驗檢測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環節,也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系統工程。上海市市委副秘書長李逸平代表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我國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仍存在設置不合理、銜接不緊密、重復建設多、整體合力弱等突出問題。

  "由於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分段監管'的體制,大量檢驗檢測機構分屬政府各相關部門所有,資源普遍分割,檢驗項目重復,檢測能力不高,佈局不盡合理,缺乏統籌協調的體制機制,統籌協調力度不足。"李逸平説。

  "我國建立在檢驗檢測基礎上的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明顯滯後,並且對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後續處置機制不完善。"李逸平認為,我國的食品安全信息發佈工作總體上仍處於"結果告知"的"初級階段";食品安全法對禁止生産經營"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的行為,沒有相應的處罰條款,召回程序也不完善,嚴重制約了各部門加強檢驗檢驗資源整合的動力。

  為此,李逸平認為應當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職能,打破部門分割,統籌規劃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應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及國務院實施條例中有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內容,賦予綜合協調機構統籌檢驗檢測機構規劃及其實施的職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以利於我國檢驗檢測資源的整體合力提升。

  "國家有關部門儘快細化食品安全信息公開的政策措施,建立定期或經常性的風險交流工作機制;並適時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法,明確生産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的處罰規定,同時在國家層面儘快出臺'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辦法'。"李逸平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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