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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支持東莞申請“較大的市”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16: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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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全。/資料圖片

  佛山日報訊 佛山傳媒集團聯合報道組記者何仁軍、王軻報道:“較大的市”話題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再起波瀾,不過這次提出動議的不是佛山,是東莞。前日上午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全國人大代表、東莞市政協主席李毓全呼籲,國家應考慮批准東莞為“較大的市”。

  “我們已經向國務院申請了,省政府也批准了,但是沒有動靜。”李毓全代表有些不平,他説,人大應該繼續支持東莞申請較大的市的工作。

  李毓全代表曾任東莞市長,對東莞的社會經濟發展中遇到的政策、法規瓶頸深有體會。“東莞2000多平方公里土地,有1000多萬人口,經濟總量也大”,李毓全説,“全國沒有幾個城市和東莞這樣特殊”。“當然有幾個,但不多”,他補充説。

  李毓全代表直陳,東莞的城市建設與社會建設肯定和全國不一樣,全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想在東莞恰當地適用,“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太特殊了”。“我們在一線工作,很多事情本來知道怎麼做的,但法律法規上又不可能。”李毓全代表認為,在國家憲法框架內,批准東莞成為較大的市,賦予適當的立法權,是至關重要的。他同時認為,像東莞這樣有特殊情況的城市,“有條件去爭取”。

  “我們早幾年已經申請了較大的市,到現在這事還在凍結”,李毓全呼籲,全國人大應該繼續支持東莞申請較大的市,國務院也應該考慮東莞的實際情況,予以批准。

  專家説法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

  “較大的市”可提升

  城市競爭力

  “較大的市”究竟有什麼魅力博得眾多城市青睞?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認為,“如果成為‘較大的市’,將擁有地方立法權,不僅可依法制定針對性強,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突破城市管理和發展過程中無法可依的情況。”同時還可以解決現在很多城市所面臨的特殊問題,保持城市發展的競爭力,是轉型時期城市經濟發展的需要。

  “地方立法權對城市的發展是不言而喻的。”一直在呼籲重新啟動“較大的市”審批程序的馬懷德認為在珠三角很多城市,由於經濟發達、社會問題複雜,如果能儘快申請成為“較大的市”,將有效地解決社會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突出的法律問題,有利於社會管理和建設。

  馬懷德説,“按照現在的趨勢來看,‘較大的市’申請成功是比較難的。期待國務院能早日重啟審批程序。”

  新聞鏈結

  “較大的市”

  較大的市是一個立法概念。它由國務院根據省(區)人民政府的請求而個別批准確認,從而授予其城市地方立法權。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施行;其政府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此前,佛山的全國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申請較大的市。“較大的市”最後一次申請成功已是19年前。國務院曾先後4次共批准19個城市享有地方立法權,但自1993年後“較大的市”審批停止。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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