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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藝術品“拍假”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2日 23: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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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8日電 近日,拍出2.2億元天價的“漢代玉凳”真假之爭引起人們對藝術品拍賣行業“拍假”(拍賣贗品)現象的廣泛關注。來自安徽的錢念孫代表認為,目前拍賣法中的部分條款滯後於現實發展,建議修改完善拍賣法以遏制“拍假”現象。

  錢念孫介紹,現行拍賣法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現在部分拍賣企業利用此項條款存在的漏洞,在“拍賣圖錄”或“拍賣標簽”中對拍賣標的所作的文字説明,時有不實之詞,客觀上對買家正確判斷拍賣品的真偽、價值等起到誤導作用,卻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他建議修改條款,以防止部分拍賣企業收取買家高額佣金卻不認真負責鑒定,以不實內容誤導買家乃至知假賣假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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