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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冒充妹妹上庭討要已售房屋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2日 2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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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晚報訊賣了一套房子出去,後來該房屋周邊地價上漲,賣家張莉後悔了。怎麼才能將賣出去的房子收回來?賣家想出讓姐姐上庭起訴合同無效的計謀。近日,長壽區法院審理案件時,法官一個電話戳破原告身份。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長壽區法院獲悉,張莉向該院申請撤訴。

  法院介紹,張莉45歲,是長壽區某國企職工。2010年11月,她將自己位於長壽朵力小區一套面積50余平方米的房子,以23萬元的價格賣給趙慧。一年後,張莉聽説該房屋周邊房價上漲,想把房子要回來。

  去年底,張莉將趙慧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趙慧與以“張莉”名義的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近日,長壽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審理前,法官詢問:“原被告雙方,出庭人員身份,你們有無異議?”“沒有。”原告乾脆地説。趙慧卻沒立即回答,而是仔細打量坐在對面的“張莉”稱,來人長得與張莉很像,但舉止和自己接觸過的張莉有些不一樣。“我不確定。”她最後説。但由於趙慧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出庭的不是張莉本人,法官宣佈繼續審理此案。

  庭審中,原告表示,自己這些年一直在外打工,根本沒和趙慧見過面,也沒將房子賣給趙慧,不知是誰以自己名義,將房屋賣給趙慧。對原告説法,趙慧向法官提交了房屋買賣合同,上面有張莉的簽字和手印。“合同是從門縫塞進我家的,上面的簽字和手印也不是我的。”對此,原告辯稱。

  為證明合同的確是和張莉本人簽的,趙慧請了兩個證人出庭。“(賣方)好像是這個人,但當時她是長髮,不是現在這個髮型。”其中一證人表示。另一個證人也稱,不確定原告席上的人就是張莉。

  聽完證人證言,法官疑惑了,被告和證人都只覺得原告跟張莉長得像,此外,對合同來源,原告説法有些牽強。“你有沒有姐姐或妹妹?”法官問原告。她愣了一下,支支吾吾表示,自己有個妹妹,小自己1歲,在長壽一家國企上班。

  庭審結束後,法官悄悄撥通張莉當時留給法院的手機號。“您好,請問是張莉嗎?”法官問。“對,你是哪?”然而此時,法官看到“張莉”正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我是長壽區法院的……”法官表明身份。“對不起,你打錯了。”對方匆匆挂斷電話。

  “張莉,剛剛我打你留給法院的電話,怎麼是另一個女人接的?”法官問。“這……”她一時語塞。見雙方簽字完畢,法官便讓“張莉”到辦公室去一下。這時,她卻拿出電話邊接邊迅速走出法庭。法官走出法庭找,她已不見蹤影。

  此後,法官用手機撥打張莉電話,對方一直拒接。當法官用辦公室電話撥打該號碼,對方才接聽。法官感覺,這次接電話的人和剛剛接電話的是同一人。面對法官詢問,對方一會承認自己是張莉,一會又説不是。“與趙慧簽合同的人的身份信息,是可以核實的。而且,合同上的手印也可以鑒定。你看你是否需要申請鑒定?”法官問。對方表示考慮一下便挂斷電話。一週後,張莉向法院申請撤訴。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重慶晚報記者王明通訊員陶露邢海龍

  冒充屬實將構成妨礙訴訟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何桐雨稱,若張莉姐姐冒充妹妹出庭的行為查證屬實,姐妹倆都將構成妨礙訴訟。法院可依法對她們作出訓誡、罰款、司法拘留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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