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緩刑考驗期內禁止飲酒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2日 20: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記者 陳新)“緩刑考驗期內,禁止被告人飲酒。”這是灞橋法院刑庭日前在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中,對緩刑犯開出的首張 “禁止令”。

  2011年12月29日18時許,被告人何強(化名)醉酒駕駛灰色小轎車沿華清東路由西向東行駛時,被交警當場查獲。經鑒定,何強的血醇濃度為215.29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法庭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強的行為已構成《刑法》規定之危險駕駛罪,遂判決對被告人何強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同時向其開出“禁止令”:緩刑考驗期內,禁止何強飲酒。

  據灞橋法院法官介紹,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正的《刑法》第72條第2款規定“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學界稱之為“禁止令”。這起案件,是灞橋法院對緩刑犯首次開出“禁止令”。

熱詞:

  • 禁止令
  • 緩刑考驗期
  • 緩刑犯
  • 刑法
  • 被告人
  • 何強
  • 駕駛
  • 刑庭
  • 判決
  •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