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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傳負面新聞 逼學童做傳聞中的警界"酷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1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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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傳聞“人肉十字架”、“無影凳”是警界“酷刑”。3名警察調查校園毒品案時,涉逼一名14歲男學生坐無影凳又要手持紙巾作十字形罰企,男童家人事後投訴,惟三警稱男童自願。監警會跟進發現有教師目睹過程,證實三警“行為失當”,加上三人查問男童時未安排成年人同場,屬“疏忽職守”。

  這宗投訴成立個案在2009年5月發生,當時一名警長及兩名警員據線報,往新界區一所中學調查校園毒品案,在一間空置課室內,向三名涉事學生問話。其中警長疑命令其中一個14歲男童站直身子,張開雙臂,再將紙巾放在男童手掌上,再涉“嚇”他若紙巾掉下來,便會捱打;另一名警員疑又要求男童蹲下身子坐“無影凳”逾20分鐘。

  “這個學生回到自己課室後,就非常之不開心,向媽咪和班主任老師投訴。”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指,男童不滿3警對他使用粗言穢語及作恐嚇,令他“不安”;逼他做“人肉十字架”、坐無影凳等動作,令他覺得“受侮辱”,最後由母親做代表,向投訴警察課投訴3警涉“粗言穢語”、“恐嚇”及“行為不當”。不過,三警最初拒絕“認罪”,聲稱男童做錯事感後悔,故自願做出“懺悔性質的動作”。由於調查經年未果,男童母親撤銷投訴。

  監警會覆檢個案,發現警方在調查時已找到“目擊證人”,一名女教師和男童的班主任確認事發期間經過涉案課室,從窗口看見男童“做出奇怪姿勢”,再翻查3警的記事簿發現,他們只簡略記載事發經過,稱在課室內與男童“討論區內毒品情報”。朱説:“(警察)很少在14歲少年面前討論情報”,會方認為男童口供更可信,故把“行為失當”指控改列證明屬實。

  監警會又確立,3警向男童問話前,未有安排監護人或家長陪伴,違反《警務處程序手冊》,“疏忽職守”亦證明屬實。三警最終被訓示,有關失誤並記錄在行為簿上。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認為刑罰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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