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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導遊與內地客爆肢體衝突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7日 06: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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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報訊 恐嚇、辱罵、怒斥,香港導遊逼內地遊客購物的“李巧珍事件”平息未久,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2月5日上午,在香港九龍土瓜灣,一名香港女導遊和數名內地遊客疑因未購物發生肢體衝突,有4人受傷,後被香港紅磡警署拘留調查。

  此時,距香港正式實施“加強內地旅遊團服務十大指引”不足一週。

  導遊遊客均稱被打傷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主任梁小姐表示,5日上午11時16分,香港九龍紅磡分區警署接到報案稱,九龍土瓜灣新馬頭街發生導遊和遊客衝突事件。經警方調查,37歲的林姓香港女導遊和40歲的安徽男遊客因言語爭執引起肢體衝突,男遊客40歲的妻子及另一名27歲的女性親人隨即上前勸架。

  當事4人均稱遭受襲擊,先後被送往醫院驗傷治療,他們隨後均被警方以涉嫌襲擊他人罪拘留。

  央視新聞頻道的畫面顯示,40歲的男遊客露出有類似被抓傷痕跡的胸膛稱,自己被女導遊抓傷。留著短髮的林姓女導遊也説自己頭部被打傷,27歲的女遊客則稱臉部受傷。

  遊客稱受謾罵和威脅

  該旅行團共有33名遊客,為香港友佳旅行社負責的“3天香港遊旅行團”。一名遊客稱,5日早上被女導遊安排到一家珠寶店購物,在店內逗留超過2小時,最後團裏沒有遊客購物,導遊便用髒話謾罵他們,接著便發生爭執。

  涉及衝突的遊客來自安徽,包括一對夫婦及他們的兒子、女兒、妹妹。

  受傷的妻子和妹妹告訴媒體,在離開珠寶店回到大巴上後,女導遊罵遊客“是狗、是窮人”,還威脅遊客“小心一點,不小心就回不了深圳”。

  “很多人來港沒作貢獻”

  衝突發生後,友佳旅行社派出另一名男導遊繼續帶團行動。該團有遊客稱,在4日和5日的行程裏,頻頻更換導遊,至少換過4人,但行程表上的導遊則從未出現。5日本來安排全天購物,但下午改為到黃大仙祠和星光大道參觀。

  新換的男導遊對著電視臺的採訪説:“來到香港有沒有為香港作出貢獻,很多人是沒有的。”

  對此,央視新聞頻道主持人在節目中反問説:“難道到香港吃、住、遊不算作貢獻?難道只有購物才算作出貢獻?”

  香港旅遊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十分關注5日的衝突事件,已要求友佳旅行社提交報告,並將持續跟進。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稱,友佳旅行社此前曾有違規記錄,會跟進並進行懲處。

  綜合央視、南方都市報報道

  聲音

  “香港導遊薪酬結構不合理,以後還會繼續發生這種衝突”

  去年香港導遊“李巧珍”辱罵內地遊客購物不夠多,一度令全國譁然。香港隨後急推“十大指引”,于本月1日起實施,內容包括加強對內地旅行團服務的管理,包括“一團一導遊”、對旅行社和導遊“記分”等。

  為何新規實施不到一週,又有香港導遊和內地遊客因購物問題起衝突?香港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5日指出,目前香港導遊幾乎沒有基本底薪,絕大部分收入是通過遊客購物抽取佣金,“香港導遊的薪酬結構不合理,而‘十大指引’根本沒考慮這一情況。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以後還會繼續發生這種衝突。”

  2010年7月,香港女導遊李巧珍在旅遊車上多番謾罵內地遊客不購物的短片,在全國多個省市的電視臺熱播。事後,李巧珍一度被吊銷導遊牌照,但很快又被香港旅遊業議會改判“停牌半年”。

  李巧珍事件使得香港旅遊業議會急推“十大指引”,規定導遊每次違規,除受到警告、罰款或暫停資格等處分外,還會記0至20分不等,兩年內首次記滿30分暫停導遊資格3個月,再滿30分停6個月,3次則撤銷導遊證。因處罰嚴厲,“十大指引”被一些香港導遊稱為“十大酷刑”。

  “李巧珍”事件發生後,上海旅遊業人士一再勸告遊客,赴港遊最好不要選擇報價明顯過低的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