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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官方細化“正解”樓市“限購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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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3月7日電(記者 李佳佳)雖説並沒有上海樓市調控新舉措出臺,但此間官方對現有政策的任何解讀都能“一石激起千層浪”。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7日晚間就“滬上成年子女購房規定”進一步做出解釋,並稱上海少數區縣房地産交易中心對之前官方所規定的“子女無産權住房”一項解讀有誤。

  事件源於2月28日,當天上海房管局披露了2012年度房地産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工作安排,不僅再次重申滬上樓市將“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更首次明確了子女成年後購房的口徑,即上海戶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後,確因婚姻等需要、且該子女無産權住房,才可在上海限購1套住房,並嚴格按照現有政策執行。

  消息一齣,上海寶山、嘉定、長寧等部分區縣按照家庭住房情況從嚴進行了購房資格認定。外界認為,這意味著上海戶籍家庭中的成年未婚子女,只要在父母房子的房産證上有名字,就不能在婚前購買婚房。

  在上海的其他區縣,對於子女購買二套房的操作尺度不盡相同,但總體亦趨嚴。在上海虹口區房地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就告訴記者,成年未婚子女若與父母共有房産的,必須年滿法定結婚年齡方可再購房屋。

  對政策的不同解讀以及操作上的差異,讓買房者與房地産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均表示“有點亂”。記者在上海靜安區房地産交易中心遇到了今年打算結婚的年輕人楊彥宇,他忍不住對記者抱怨:“現在要買套婚房,是不是還得先從爸媽的房産證上去掉名字,工作人員的回答也挺含糊,我真是搞不清楚。”

  或許正因為如此,當日,上海相關管理部門終於給出了統一的注解,所謂“該子女無産權住房”是指子女個人不單獨擁有産權住房。上海房管局稱“已通知相關區房地産交易中心按此口徑解讀”。

  此外,官方再一次表明了對樓市調控的決心:“對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其他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現有政策執行”。

  而就在6日,正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亦提及滬上樓市“限購令”不會鬆動。官方少見的頻繁表態,是否能夠就此打消坊間對樓市調控“鬆綁”的疑慮,促進房價的合理回歸,尚待觀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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