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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電梯合同引發“拉鋸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22: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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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 見習記者肖桂來記者李鋒報道:一紙電梯合同在禪城張槎古灶村引起一場糾紛“拉鋸戰”。昨日中午,古灶村200多名村民拉起條幅“聲討”電梯經銷商,聲稱該公司為該村安裝的奧的斯電梯不安全。

  昨日上午,記者接到報料後趕到江灣一路協和大廈,看到200多名村民扯起條幅。一位高高瘦瘦的村民招大伯告訴記者,他們前天上午就來了,還有不少人守在安聯達電梯機電有限公司的辦公室,“昨日上午一來到這裡,他們公司人就跑了。”在安聯達辦公室,記者看到,不少村民或蹲或坐在公司各個房間。

  記者了解到,2010年11月,古灶村委會以合作社的名義與佛山安聯達電梯機電有限公司達成合約,該公司為該村農民公寓建設提供電梯設備與安裝服務,總價值達1000多萬元。該村村委會並於當年11月23日支付該公司電梯設備定金92萬多元,安裝定金30萬多元。但2011年7月北京地鐵奧的斯電梯事故發生後,村民們擔憂電梯安全開始申訴,當年産生的新一屆村委會召集村民進行了投票,多數村民同意更換該品牌電梯。在張槎古灶村村委會,工作人員出示的一份蓋有村委會紅章的《古灶村民公寓更換“奧的斯”電梯投票結果》顯示,參與投票準業主638人,同意更換的422人,不同意更換的189人,27人棄權。

  村委會一位檔案管理人員則向記者出示了2010年村委會留存的合同,合同甲方為該村所屬的合作社,法人代表為招幗英,乙方為安聯達公司,法人代表為曹慧雲。一位招姓村民向記者表示,“這合同是上屆村委會簽的,當時沒有徵得全部村民同意。”

  對於村民的説法,安聯達公司負責人曹慧雲稱,他們與該村委會簽訂的電梯設備以及安裝合同是合法的。“去年他們就起訴過我們,要求解除合同,但禪城區法院駁回了起訴。”曹慧雲表示,村委會敗訴後又上訴至佛山中院,3月7日開庭。

  曹慧雲告訴記者,去年多處公共場所奧的斯電梯事故發生後,該村村委會曾經致函公司,要求提供該品牌電梯的質量保證證明或報告,否則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定金。安聯達公司給予回復,“上述型號扶梯為重型的公共交通型扶梯,與貴社所訂客梯完全兩個概念”,並認為鋻於此合同未達到合理合法終止的條件。

  曹慧雲表示,對於該村村民來公司辦公地點聚集一事已報警,她希望村民可以理性等待法院判決。

  (報料人 陳先生獎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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