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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醫療險 隱瞞病情或遭保險公司拒賠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6: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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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曹小姐近日向記者表示,自己最近打算幫自己的寶寶投保一份醫療險,但是卻遭到保險公司的拒保,保險公司表示,因為寶寶曾患有某种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賠範圍,拒絕投保。記者從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獲悉,從去年全年607263件消費者投訴中看,消費者對醫療保險的理賠感覺較難。

  如實告知

  健康信息影響保費水平

  保險理賠專家表示,醫療保險在保障範圍和投保要求上有一定的特點,投保人在投保過程中需做到如實告知看清條款按需購買。

  在健康險保險合同中通常都有規定,“不承保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狀”。對投保人來説,購買醫療保險産品 ,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年齡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等信息非常重要。這些信息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以及保費水平。醫療保險拒賠的典型原因之一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未盡到如實告知義務。

  李先生因為有長期飲酒習慣,且已達到損傷肝臟的程度,在投保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保險合同上還將肝病與可能併發之疾病均列為除外責任,“這也不保那也不保,乾脆啥都不説。” 所以他投保時在投保單的“健康告知”中並沒有告知相關信息。保險專家表示,如果萬一李先生日後若因肝炎或肝硬化等疾病住院,相關住院費用就很有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按需購買

  買得越多賠償不一定越大

  與壽險産品不同,醫療保險是一種針對醫療費用的經濟補償途徑,不一定買得越多得到的賠償就越大。理賠專家提醒消費者,要認清所購買的商業醫療保險是定額給付性質,還是費用補償性質的。對於定額給付的醫療保險,保險公司按約定給付保險金,若投保多份,則可以多重賠付;而費用補償類的醫療險産品則不能累計或多重賠付。客戶如有在第三方獲得的補償額,需要先行扣除。

  小貼士:

  理賠關鍵詞

  “疾病觀察期”:也稱之為“等待期”,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首次出現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症狀或體徵,或在等待期內被初次確診為患有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住院間隔時間”:部分慢性疾病可能會導致客戶在一年內多次住院,通常如果客戶因同一原因間歇住院間隔時間不超過90天,將被視作同一次住院而給付一次住院事故保險金,並以保險金額為限。(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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