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桑蘭前律師海明承認指控惡意失實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天價跨國官司追蹤

  美國聯邦法院5日公佈天價跨國官司原告桑蘭的前代理律師海明的《公開道歉》。海明承認他代表桑蘭提交給法庭的指控是“失實的”,有“明顯惡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開道歉”,並“懇求他們的饒恕”。

  這是桑蘭去年4月在美國提起天價跨國訴訟以來,首次有人出來道歉,是一個重大的轉折。

  桑蘭案的被告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不再尋求依據聯邦民事訴訟法的“R-11”條款對他進行法律懲罰,今後也不再反訴他。目前,桑蘭已經成為唯一面對“R-11”條款懲罰風險的人。

  海明道歉加賠償

  海明在其《公開道歉》中説:“本人在針對劉國生先生、謝曉虹女士和莫虎律師的訴狀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據、明顯惡意和不符合紐約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對他們的嚴重傷害,對此本人非常後悔。

  本人對劉國生先生、謝曉虹女士和莫虎律師在互聯網和媒體上作出了失實的指控,包括“性侵”指控,目的在於壓迫他們在訴訟上作出退讓和解,由此而構成對他們的傷害,本人同樣深表歉意。

  有鋻於本人的上述嚴重錯誤行為和不當做法,劉國生先生、謝曉虹女士和莫虎律師允許本人向他們道歉,並且向他們支付一定金額的補償,作為雙方的完全和解,本人對他們的寬宏大量表示感謝。

  為此,我懇求他們的饒恕。”

  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蘭案和解會議的時候,與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達成了口頭和解協議。在此基礎上,雙方後來商定了“9點和解協議”。

  協議第一條規定,海明必須在今年3月7日當天或者之前,向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支付一筆錢(錢的具體數額被塗黑遮掩了)。協議的第二條規定,海明必須在今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書。第三條規定,莫虎會在3月2日之前上書法庭,撤銷對海明依照“R-11”進行懲罰的動議。

  3月2日,海明簽署了《公開道歉》。莫虎于同日遞交了法庭動議,請求法官撤銷對海明的“R-11”懲罰,但是保留了對桑蘭進行懲罰的要求。這樣一來,桑蘭已經是本案中唯一面對“R-11”懲罰風險的人。

  桑蘭曾堅決指控三被告

  桑蘭聘請律師海明于去年4月28日向美國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指控美國體操協會、美國有線新聞網(CNN)、劉國生、謝曉虹、莫虎等人多項“罪名”,索賠18億美元。隨著案件的發展,最高峰時,桑蘭案的被告多達20多名,索賠金額21億美元。不過,桑蘭後來以各種各樣的理由,逐漸撤銷了對其他被告的指控,唯獨對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3人堅決不肯撤訴。

  名詞解釋

  “R-11”是美國聯邦民事訴訟法中的一條,針對的是濫訴行為。法官可以依據這一條,對濫訴的一方給予懲罰。莫虎律師在去年7月12日祭出“R-11”動議,要求法官對桑蘭和海明的濫訴行為進行懲罰。

  專題撰文 新華 李文龍

熱詞:

  • r-11
  • 海明
  • 指控
  • 公開道歉
  • 被告
  • 罪名
  • 濫訴
  • 民事訴訟法
  • 原告
  • 塗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