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桑蘭:對官司進展沒有影響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0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 秦東穎)美國聯邦法院日前公佈桑蘭的前代理律師海明的“公開道歉”,道歉對像是桑蘭跨國官司的被告。對此,桑蘭的代理人黃健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海明的個人行為,對正在進行的桑蘭官司不會有影響。”

  海明在其“公開道歉”中説,“本人在針對劉國生先生、謝曉虹女士和莫虎律師的訴狀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據、明顯惡意和不符合紐約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對他們的嚴重傷害,對此本人非常後悔……我懇求他們的饒恕。”

  據悉,桑蘭案的被告劉國生、謝曉虹和莫虎已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請求法官撤銷對海明的“R-11”懲罰,但保留對桑蘭進行懲罰的要求。

  “R-11”是美國聯邦民事訴訟法中的一條,針對的是濫訴行為。法官可以依據這一條,對濫訴的一方給予懲罰。被告律師莫虎在去年7月12日提出“R-11”動議,要求法官對桑蘭和海明的濫訴行為進行懲罰。

  對於桑蘭目前成為唯一面對“R-11”條款懲罰風險的人,黃健認為:“海明作為律師一旦受罰,將面臨吊銷律師執照的風險。對桑蘭來説,可能是罰款。但‘R-11’動議最終要讓法官來裁定。”

  自從海明退出後,桑蘭找了新的代理律師徐曉冰。黃健表示:“新律師接手後將對接下去桑蘭的訴訟給予正確的法律指導。如果一切順利,估計3月底進入法庭調查程序。”

熱詞:

  • 桑蘭
  • r-11
  • 公開道歉
  • 濫訴
  • 官司
  • 海明
  • 被告律師
  • 代理律師
  • 法庭調查
  • 請求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