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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評論,但不能定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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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志高董事長李興浩在廣州白雲機場出發前被各路媒體包圍採訪。/佛山日報記者周春攝

  熱 點

  佛山日報訊佛山傳媒集團聯合報道組記者宋苑丹報道:“為什麼不直接建議生兩胎呢?”“生育指標轉讓是不是會變成了商品?”……昨天中午,準備乘機前往北京的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在白雲機場候機樓遭到媒體連珠炮式的發問。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李興浩拋出的“生育指標可轉讓”的觀點引起社會熱議。廣東省計生委主任張楓也透過媒體回應稱,無論一胎,還是二胎,人的生育權是絕對不能轉贈的。轉贈生育權,不但不符合法律規定,還會萌生道德問題。

  “他只代表他自己的看法,站在他的角度,這麼説是對的,但他的定位是錯的。”昨日,李興浩通過媒體回應張楓的“點評”。“他認為這是違法的,可我是人大代表,我就是來探討立法的可能性的!他這麼高層的領導,這都不懂,太可笑了!”

  在李興浩看來,在國家立法之前,轉贈或者轉讓生育指標固然違反現行法律,但這個建議探討的正是這一方案立法或者增補一些條例的可能性,因此,張楓“可以評論,但不能定論”。“你説現在違法了,這就不可能了,那還要人大代表幹什麼?!”

  李興浩表示,目前公眾對“轉讓生育指標”的理解有些偏頗,在他看來,轉贈或者轉讓生育指標,是通過國家立法或者修正現行法規,設立一個合法的平臺,在自願的前提下,使資源的需求雙方都得到滿足,這是一種國家行為,而不是商品買賣。“而且我更深層次的考慮是,我認為人力資源是第一大資源,如何讓人力資源素質提升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通過這種方式,才能真正控制計劃生育。”

  李興浩建議完全版

  由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建立國家計劃生育指標轉贈平臺,允許有第二胎合法生育指標的公民自願通過國家設立的這一平臺轉贈第二胎生育指標,高學歷者、富裕階層、公務員等可從平台中申請第二胎生育指標。李興浩認為,這些人群在當今社會普遍有著較高的社會地位和較好的經濟條件,這些可以保證新生人口具備基本的教育條件和良好的成長環境。

  轉贈平臺通過搖號方式讓申請指標者(即受轉贈人)與轉贈指標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扶,國家轉贈平臺必須確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其中,申請指標者須為轉贈指標夫婦購買社保、醫保、人身意外保險等國家現行規定的所有基本保險,並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至終老。與此同時,還須資助轉贈指標夫婦的子女完成大學學業。李興浩還提出,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轉贈指標農民伕婦如果願意到城市落戶,則需為其在申請指標者所在城市購買35平方米的保障房,但轉贈指標夫婦在農村的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則歸申請指標者,國家如果徵收轉贈指標者的農村土地,應無條件同意,相關補償收入歸申請指標者所有。

  如果轉贈指標夫婦在轉贈了二胎指標後,又再生第二胎則應該取消所有幫扶舉措,並給予現行計生政策3倍的處罰。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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