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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車內的“PM2.5”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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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3月2日電

  記者 呂玥 方力 翁浩浩

  車內空氣質量終於有了國家標準。3月1日,由環保部與質檢總局聯合發佈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正式實施,引起廣泛關注。

  今天下午,在與全國100多家媒體記者面對面溝通中,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説:“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用目前監測、整治PM2.5那樣的決心和力度,來抓車內空氣污染治理。”

  今年,李書福委員結合所從事的汽車製造業情況,準備了關於提升車內空氣質量、防範車內環境污染的提案。

  “人們在購車時,一般對汽車的品牌、型號、外觀、特性等比較關注,往往忽視了車內空氣污染對人體的傷害。”李書福委員説。

  雖然《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規定了車內空氣中8種常見的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的限值,但李書福委員認為,這個指南不是強制性標準,沒有法律約束力。“我建議國家相關部委,建立權威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檢測和發佈機構,定期對市場上的新車空氣質量進行抽檢、發佈,使消費者真正對車內空氣污染有知情權、監督權。”他説,對於各地的檢測機構,還要通過國家的資質認證,出具國家認可和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同時儘快將《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由目前的推薦性標準向國家強制性標準轉變。

  李書福委員呼籲,雖然強制性標準的實施,會使一些企業面臨困難,但對消費者健康的保護來説,卻是十分必要的。同時,這也會倒逼企業加快技術改良,有利於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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