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冒充扣車場員工一少年獲刑6個月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5: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冒充扣車場工作人員,以“疏通費”名義騙取他人錢財,近日,被告人王某強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王某強冒充我市東升鎮交通拯救服務有限公司扣車場的工作人員,向被害人李某剛謊稱能幫忙取回其被交警部門扣押的摩托車,先後3次以“疏通費”的名義,騙得李某剛人民幣共4200元。

  後被害人見車子一直沒有弄出,産生疑惑,經打聽,得知王某強並非扣車場工作人員,找其退回錢財,王某強稱已經賭博揮霍掉,被害人遂到當地派出所報警。王某強稱自己初二即輟學,一直以打雜工為生,租住在東升出租屋裏,案發前在某燒烤攤工作。2011年9月1日,公安人員將被告人王某強抓獲。

  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強無視國家法律,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鋻於被告人王某強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強能當庭認罪,如實供述其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

熱詞:

  • 王某強
  • 被告人
  • 車場
  • 獲刑
  • 被害人
  • 詐騙罪
  • 從輕處罰
  • 少年
  • 李某
  • 未滿1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