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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設幹部“上網底限” 禁止謾罵泄密傳謠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2: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沙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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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時間聽個音樂、看下股票,聽到個謠言隨手發個微博……黨員幹部這些網絡行為,今後在株洲可能面臨黨紀政紀處分,其上司也可能因此被問責。記者昨日從株洲市獲悉,《株洲市黨員幹部網絡行為規範》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湖南出臺的首個對黨員幹部網絡行為進行規範的文件。

  株洲市網宣辦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規範》中的“網絡行為”是指通過互聯網絡、通信網絡等,製作、發佈、傳播有關文字、言論、圖片、視頻或者涉及網絡安全的行為。出臺這份文件旨在解決黨員幹部網上網下身份分離、言論衝突的情況,通過黨員幹部示範作用,營造“陽光正氣、溝通暢通、表達活潑、維護形象”的網絡文化環境和氛圍。

  根據文件,該市黨員幹部不得通過網絡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對未經核實的網絡信息、言論、短信等,不編造、不傳播、不盲從。不得在工作時間進行網上聊天、玩遊戲、收聽音樂、證券交易、訪問非法網站、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等活動。不得利用網絡對他人進行侮辱、謾罵、褻瀆、誹謗等。此外,在職的非黨員幹部也參照該規範執行。

  據悉,株洲市提出,對違反《規範》的黨員幹部,其所在單位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等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株洲市明確把網絡行為表現納入黨員幹部考核,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在獎優評先中將遭“一票否決”,對單位則將影響年度考核等次。此外,單位對黨員幹部的網絡行為監管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單位有關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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