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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海:單位眼饞教練獎金缺乏正當性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4日 12: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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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汪成榮被中國殘奧管理中心聘為教練,他所帶的兩名運動員在2008年北京殘奧會上獲得3金1銀。2011年10月,中殘聯獎勵汪成榮149.91萬元。得知消息後,汪成榮所在單位、青海省體育工作一大隊要求汪上交獎金由組織重新分配,汪成榮不同意。2011年12月28日,青海體工一大隊給予汪成榮停職處理,大隊長楊海寧稱,“他不肯交錢的話,我們還有其他手段。”(3月1日《新京報》)

  其實,汪成榮所遇到的情況一點也不新鮮,青海體工抱有的心思顯而易見,就是為了錢。在青海體工看來,分享汪成榮所獲的獎金乃天經地義之事:其一,汪成榮的事業單位編制在青海體工,是青海體工的人,他所獲得的榮譽也就是青海體工的榮譽,他獲得的獎金自然需要青海體工來重新分配;其二,青海體工在編人員可不僅僅只有汪成榮一個教練,還有其他很多,他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如今汪成榮獲得了這麼多錢,自然需要貢獻出來一些。

  理直氣壯地強搶汪成榮的獎金,青海體工未免太霸道,面對記者的疑問,居然聲稱“他不肯交錢的話,我們還有其他手段”。事實上,青海體工所堅持的觀點毫無道理,經不起半點推敲。先説汪成榮的編制問題。的確,汪成榮的編制單位是青海體工,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單位就有了支配職工收入的正當性。編制是一種身份證明,但並不等於賣身契約。誠然,汪成榮在中殘聯擔任教練期間,青海體工向他發放工資獎金。可關鍵的問題是,工資與中殘聯的獎金之間並不存在必然關聯,難道能説沒了工資汪成榮就無法帶領運動員獲金牌?

  其次,根據汪成榮在殘奧會上取得的成績,中殘聯對其進行嘉獎而不是對青海體工進行嘉獎,這表明這份百萬獎金是屬於汪成榮的合法收益,是汪成榮的個人財産,如何支配也就是汪成榮的個體自由了。青海體工妄圖分羹一杯,拿出的理由是別人都把獎金交過來,這樣的理由明顯經不起推敲。一方面別人的獎金不多,即便交也只有幾千塊,可汪成榮需要交百萬元,而最後能拿到手的也只有20%,這擺明了是在侵犯個人財産。另一方面汪成榮取得的成績也是個人的,憑什麼與他人分享,難道就因為一個編制?

  截至目前,青海體工為了要錢已經做了很多舉措,最嚴重應該是把汪成榮停職了。不過停職理由令人愕然,青海體工稱,“中殘聯于2011年10月給予汪成榮同志高額成績獎勵,但該同志隱瞞情況,不執行大隊的決定。汪成榮同志隱瞞組織、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在教職員工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既然是人家個人的財産,怎麼處理還要上報,這樣的理由不知道是青海體工的無知還是已經為了錢瘋狂了。

  事實上,之所以造成目前雙方的爭執,根本原因在於中國的體育舉國體制,使得一個運動員的成功背後傾注了許多教練的心血。換言之,一個運動員獲得成績,需要嘉獎的教練可不止一人。如果中殘聯把獎金給了青海體工,青海體工自然可以進行重新分配,但偏偏中殘聯只給了汪成榮一人上百萬的獎金,變成了汪成榮個人資産而非青海體工集體資産,青海體工自然也就沒有權利對這筆錢重新分配。以往可以隨意剝奪教練獎金並不意味著現在依然行得通,青海體工怎可無端妄取?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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