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小學生被反鎖房間墜樓致殘 學校被判賠21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3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小學老師誤把7歲小學生小傑(化名)鎖在午休的房間內,導致小傑驚慌中從窗戶處墜落,構成八級傷殘。小傑的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學校索賠。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一審判決學校賠償小傑21萬餘元。

  小傑訴稱,他是北京市某小學二年級的學生。去年4月21日,學生午休時間一過,老師就來到午休房間組織學生去上課。因他睡在上鋪,老師沒有看清,誤以為他已經下床出屋,便把房門上鎖。他醒來後,發現同學們都已經去上課,房門無法打開,多次呼救無人應答。受到驚嚇後,他從窗戶處墜落,導致身體10余處骨折,經鑒定構成八級傷殘。小傑的父母作為其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學校賠償22萬餘元。

  開庭時,被告小學表示認可小傑陳述的事實,但稱小傑受傷後,學校進行了積極的救治,已支付各項費用共計4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因被告小學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小傑被鎖在房間內,經呼救無人應答後,受驚嚇從三層樓的窗戶墜落,致其身體受傷,小學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於小傑索賠的各項合理費用,應予支持。法院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熱詞:

  • 學校
  • 小學生
  • 房間
  • 上課
  • 判決
  • 被告
  • 法定代理人
  • 傷殘
  • 房門
  • 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