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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我和你》法院“不專業”?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3日 0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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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運主題曲《我和你》的歌曲創作者,被兩名參加奧運歌曲徵集活動的投稿人─山東大學副教授王瑞華與湖南男子張明仁告上法庭,一審敗訴後,兩原告又提起上訴。昨天上午,此案二審在北京市高院開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原告:歌曲是綜合體

  據原告之一王瑞華説,2007年8月16日,她將其創作的《我和你》歌詞寄給奧運歌曲徵集辦公室,此後無音訊。2008年8月8日,當她聽到奧運會開幕式主題曲《我和你》時,認為無論從歌曲名稱還是歌詞內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

  該事情上網後,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順縣文聯主席張明仁也聲稱,其作品《奧林匹克 北京》是2006年5月份寄送到奧運歌曲徵集辦公室的,《我和你》也剽竊了他的作品。兩人一致認為,《我和你》實際上是兩人作品的綜合版,陳其鋼對他們兩人的作品改頭換面,經加工後剽竊的。根據三首歌詞的比對可以看出,陳其鋼作品中直接抄襲的詞句。

  2010年8月,王瑞華和張明仁以著作權被侵犯為由,將陳其鋼告到北京市一中院,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此外,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因在發行的音像作品中收錄該歌曲,被一同列為被告。

  被告:不存在抄襲

  一審開庭時,陳其鋼委託律師答辯説,奧運歌曲是他獨立創作完成的,並提交各版本的修改稿作為證明。陳其鋼説,儘管他是音樂總監,但接觸不到徵歌作品,所以不存在抄襲。徵歌辦官員提交證言稱,當時他們只提供過47首精選的作品給陳其鋼看過,其中並不包括兩名原告的作品。

  一中院認為,三首歌曲不存在實質性近似,王瑞華提出的“我和你”等表達,是公有領域的常用表達,而且這些表達在奧運歌曲《我和你》中所佔的比例很小。而張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與奧運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但在作品中出現的位置卻不相同。因此,陳其鋼的作品與王瑞華和張明仁的作品,不構成實質性的近似。

  被告拒絕調解

  一審敗訴後,兩名原告提出上訴。在昨天的法庭上,王瑞華指出,陳其鋼作品的題目與她作品的題目完全相同。她曾請教過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清華,對方認為題目完全相同,這種概率非常低。“作詞是專業性的工作,法院是專業法律機關,但是不代表有著專業的歌詞素養和歌詞鑒定能力,因此法院應該經過專業機構和專家的鑒定,再作出判斷。”王瑞華向法庭提出申請鑒定,但並未提交正式的書面申請。

  庭審最後,兩原告都表示同意調解,但遭到被告的拒絕。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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