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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古董變身“清代翡翠手鐲”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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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蔣芳

  搞了三十多年收藏的畫家沈女士,最近發現自己上當了:2011年春拍會上,她從南京十竹齋拍賣公司花了將近24萬元拍回的一件清代翡翠手鐲,戴了半年多,把玩很喜歡,經朋友提醒,拿去一家機構檢驗,原來這寶貝並不是古董,而是十足的假貨。

  一件劣質品是如何變身 “清 翠手鐲”的?沈女士向記者講述了一些拍賣行與造假者合作引人上鉤的“高招”。

  鑒定證書顯示,這件所謂的古董A貨翡翠,不僅不是古董,還是處理品。“是行業上俗稱的‘B+C’貨,經過充膠和著色處理過的。”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南京大學珠寶産品質量檢驗站專家張學雲説。

  在沈女士提供的十竹齋2011年春拍圖錄上,記者看到了這件拍號140的“清 翠手鐲”。除了規定程序的分發圖錄、媒體宣傳之外,針對特定的拍品,拍賣公司會在前期找一些專家寫論文肯定其藝術地位,或請專家就某一拍品在網上展開激烈討論,或私下對意向購買者拍胸脯擔保,等等。

  得知是贗品的沈女士大吃一驚,立即聯絡賣家要求退貨。然而拍賣行拒絕了她,理由是《拍賣規則》上寫明“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及其代理人應親自審看拍賣品原物,對自己競投某拍賣品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沈女士一再要求,拍賣行能否提供賣家相關信息,由她自己找賣家進行索賠。十竹齋拍賣公司卻表示,“本公司有義務保護委託人的秘密。”

  (據新華社南京2月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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