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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私賣公共車位“使用權”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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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員將固定車位鎖拆除。

  小區業主怒砸鎖

  本報訊(記者崔寧寧攝影報道)最近,位於龍華一某小區業主們心裏堵得慌,只因開發商私自將小區內車位30年的使用權賣掉,而在之前,業主只需要每月交250元就可以在小區車位停車。去年12月事情發生後,業主們便一再要求開發商停止售賣車位。昨日上午,業主們砸掉了開發商先前賣出的15個固定車位鎖中的一個。

  隨後,街道辦工作人員、開發商代表相繼前來,經過協商,開發商將其餘14個固定車位拆除,並答應儘快與已購買車位的業主溝通退款。

  緣起:開發商賣車位使用權

  去年底,上塘道小區開發商向業主發出出售車位的短信通知,每個車位只要6.8萬元,就可享受30年的使用權,僅過3天,價格漲到了10萬元。

  此前,入住該小區兩三年的業主只要每月交250元就可在停車場停車,消息一齣,大多數業主持反對態度,認為停車場是屬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的做法是在“賣車位”謀取暴利,不過還是有16名業主購買了車位。

  去年12月24日,200多名業主向開發商要個説法。開發商方面表示,小區兩期的千余個車位産權屬於開發商,且開發商出讓30年使用權,“並不是産權轉讓”。

  經過有關部門協調,16個已售出的車位,目前已有1名業主退出。不過在最近,業主們發現售出的車位被人悄悄安上了車位鎖。

  升級:業主怒砸車位鎖

  記者在該小區物業管理處了解到,該大型住宅區有總戶數2014戶,配套有車位數1540個,在新建項目中車位配備比例是較高的。許多業主表示,小區車位資源比較充足,如果改為固定車位,必然降低使用週轉率,將人為導致停車難。

  還有業主表示,小區業主是公共設施的一部分,業主的購房款中已經包括了小區一切配套設施的價格,開發商不能把業主買下的東西再次“賣”給業主。

  昨天上午10時許,業主們先是來到物業管理處,其負責人表示,管理處也不主張開發商賣車位,固定車位的固定鎖也不是管理處安裝的,“開發商以長租為名一次性把30年的車位租金收走,管理處就沒有收益了”。對於開發商的出售行為,他表示無權干涉。

  隨後,業主們涌向地下停車場,一些業主手持錘子砸掉了一個固定車位鎖。

  跟進:開發商承諾解決

  當日上午,民治街道辦工作人員聞訊後立即到場維持秩序。在街道辦的召集下,開發商代表趕來對業主表示,對已售的15個固定車位鎖設施將予以拆除清理。

  開發商代表唐小姐説,這些固定車位是業主一次性支付30年長期車位使用費後取得的,在拆除車位鎖後,“還將與已購車位的15名業主溝通,辦理退款手續”。

  律師説法

  廣東中意達律師事務所徐德軍律師認為,“要看合同中有沒有關於車位權屬的明確約定”,如沒有約定,在開發商出賣或出租車位時,應該讓其出具相應的規劃文件,好判斷車位的權屬。

  如果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開發商便無權租售獲利,車位應由業主協商決定如何使用。

熱詞:

  • 使用權
  • 車位産權
  • 全體業主
  • 車位鎖
  • 私賣
  • 小區業主
  • 權屬
  • 小區車位
  • 要求開發商
  • 租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