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前 溪:“遠離令”只能止“癢”不能止“痛”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6日 09: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作者:前溪

  “將他隔離在100米之外,阻止其繼續施暴,讓我和家人有了安全感。”近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發出一份特殊的人身保護裁定,讓飽受家暴之苦的陳圓吃了一顆定心丸。昨日,記者從香洲法院獲悉,為保護這位不堪忍受丈夫毆打逃回娘家的當事人,該院首次將“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申請人現住處100米範圍內活動”作為保護措施,禁止其夫在距離陳圓父母現居住小區100米範圍內活動。這是該院發出的首份命令被申請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的“遠離令”,也是我國內地首份反家暴“遠離令”。(2月23日《 廣州日報》)

  家庭暴力是家庭生活中的一個“炸彈”,炸得“圍城中的人”遍體鱗傷。2011年的9月5日,李陽的美國妻子Kim在自己名為“麗娜華的MOM”,曝光了一系列關於丈夫向她施暴的圖片和文字。 李陽的妻子微博曝光受傷的照片,稱遭到李陽家庭暴力。李陽家暴門呈現出一個事實,家庭暴力不只是隱藏在尋常百姓家,名人光鮮的家庭中也很可能有暴力的影子。記者從惠州市婦聯了解到,近年來,據惠州市縣兩級婦聯接訪案件統計,家庭暴力投訴案件佔婚姻家庭類投訴案件的近三成,且呈逐年遞增趨勢。惠州市如此,想必全國各地也相差無幾。

  顯然,一個“遠離令”並不能起到特別的保護,儘管當事人也保證過要遠離妻子,但能否做到,也很難保證,更重要的是,施暴力者的心理往往是有問題的,如果不給予其心理方面的治療,很有可能舊病復發,而不顧法律的規定,不顧曾經的承諾。

  家庭暴力已從作為家庭內部糾紛的“私人問題”,上升為“社會問題”。拿什麼反對家庭暴力?首先,要有法律的保障。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連有法律依據的“遠離令”也全國首次使用,顯然,很需要有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從法律的層面對受害者進行保護;其次,法律的執行必須嚴格,要用嚴格的執法去維護法律的尊嚴,才能嚇退施暴者;再次,要有貼身的維權組織。這樣不僅能夠保護受害人,還能能夠更快發現受害情況。這就需要建立多層次多機構的社會支持體系幫助受害人及時擺脫家庭暴力;最後,還應該給施暴者進行心理治療。多管齊下,才能把家庭暴力減少到最低,從而使更多的家庭充滿溫情。

  (來源:齊魯網)

熱詞:

  • 遠離令
  • 反家庭暴力法
  • 社會問題
  • 廣州日報
  • 受害人
  • 被申請人
  • 法院
  • 施暴者
  • 心理治療
  • 居住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