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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廣股份稱投標武漢地鐵過程合法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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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地鐵站內平面廣告招投標結果無效一事,使中標的省廣股份被推至風口浪尖。昨天晚間,省廣股份做出回應,並於今天復牌。

  投標過程合法有效

  昨天晚間,省廣股份發佈公告稱,2月6日,省廣股份已正式收到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省廣股份表示,武漢地鐵項目在1月12日進行開標,1月18日公佈結果並公示至1月24日。公示期結束後,公司並未獲得招標方反饋的對中標結果的異議。為及早為中標項目做準備,公司于2月1日發出董事會會議通知。2月6日,公司召開了董事會。

  2月20日,公司收到武漢地鐵發出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招標無效。省廣股份特別指出,公司在上述項目的投標過程中,完全按照招標方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法有效。公司將立即與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進行交涉,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之權利,以最大限度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

  省廣股份股票自2012年2月22日開市起復牌。

  不存在被調查情形

  與上述公告同時發佈的,還有廣東信揚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廣東信揚律師事務所受省廣股份的委託,指派該所執業律師葉偉明、李洪源律師進行核查。

  公告稱,至該意見書出具日,沒有人對省廣股份的投標資格及投標過程中的合法合規性提出異議,省廣股份不存在因其投標行為被調查的情形。

  經核查,該所律師認為,中標項目的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對項目進行招標,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合法合規;省廣股份符合投標人資格,其投標行為合法有效;該招標結果于公示當天即發生法律效力,依法受法律保護。

  >>起因

  根據省廣股份2月8日發佈的公告,公司通過投標,獲取了武漢地鐵車站內平面廣告媒體的代理經營許可權,需支付經營使用權費7.05億元。隨後,有媒體提出價低者中標的質疑。19日,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宣佈此次招標結果無效。20日,該股臨時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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