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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定向培養360名農村教師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0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昌新聞網-南昌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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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彭江兵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2012年我市實施定向培養農村中小學教師指導性計劃360名,其中小學教師288名,初中教師72名。

  初中畢業三年制中師、五年一貫制大專師範定向生招生工作, 必須是參加當年全市統一中考且成績優秀的本縣應屆初中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定向培養志願。凡報考定向培養志願,但沒有被正式預錄的考生,不影響其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

  報考初中畢業三年制中師、五年一貫制大專師範定向生培養的畢業生,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縣省級重點中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定向學校崗位數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報考本鄉鎮定向學校,且戶口、學籍在該鄉鎮的應屆畢業生或報考定向培養偏遠鄉鎮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可在本縣省級重點中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20分(兩者具備只能享受一次降分),按定向學校崗位數和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定向培養的學生學業合格,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且各門課程成績在85分以上的,畢業時由省教育廳一次性將畢業生派遣到指定鄉鎮學校(幼兒園)任教,各縣區不得改派。畢業生回協議縣鄉鎮學校(幼兒園)任教不得少於6年。畢業後不履行合同到指定學校任教,即自動放棄分配資格,不得提出其他分配要求,同時須交納違約金8000元、向培養學校交納定向培養費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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