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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輝強是見義勇為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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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南昌2月16日電 (記者吳齊強)江西省綜治辦有關人員今天表示,已經責成貴溪市綜治辦儘快按照《江西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糾正存在的問題。鷹潭市綜治委副調研員熊萬順表示,經研究可以認定潘輝強的見義勇為行為,他的事跡應該受到表彰,已督促貴溪市儘快研究。

  熊萬順還表示,不存在表彰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經費缺乏的問題。專項經費不足,可以申請財政撥款。

  江西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所長馬雪松在接受採訪時説,全社會都在鼓勵見義勇為,對刑滿釋放人員不應該有歧視,否則會讓當事人失去信心,給社會增添新的不穩定因素。

  馬雪松認為,見義勇為指標化是不對的,其實是一種心理暗示,會産生負面導向,“今年指標滿了,不需要見義勇為了”,不利於弘揚正氣。他還建議在評選過程中,職能部門應更多聽取公眾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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