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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化粧品擬儘量不用香精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0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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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汪丹)兒童化粧品所用原料的品種越少越好,香精、防腐劑應少用、不用。國家食藥監局昨天就《兒童(含嬰幼兒)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月29日。

  意見稿涉及産品的使用人群為年齡在12歲及以下的兒童。凡是産品標簽(含産品説明書)的文字或包裝上的圖案顯示為兒童用産品的,均應按照兒童産品要求申報。

  意見稿對兒童化粧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地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同時關注其可能存在的潛在致敏性。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時,選用的原料及技術應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歷史,不鼓勵使用如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新技術新材料。

  另外,申報兒童化粧品的企業應對産品及其原料進行安全性評估,並對配方中使用香精、乙醇的化粧品進行安全性風險評估。

熱詞:

  • 化粧品
  • 香精
  • 兒童産品
  • 功效成分
  • 美白
  • 祛斑
  • 去痘
  • 嬰幼兒
  • 安全性評估
  • 基因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