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高速上一狗引事故 營運公司被判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11: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寧波2月15日電(記者賀 磊通訊員桂 淩)高速公路上躥出一隻狗,引發了交通事故,相應路段的高速公路營運服務公司被告上法庭。今天,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2009年底,司機陳功駕駛一輛小型客車從沈海高速去上海。駕駛途中,路邊突然躥出了一隻狗。陳功躲閃不及,撞到了狗,導致車輛受損。

  交警部門認定,陳功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太平洋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陳功12000余元保險金,並依法取得了保險代位追償權。去年12月,太平洋保險公司向江東法院起訴寧波交投公路營運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交投公司),要求其賠償這12000余元。

  太平洋保險公司認為,交投公司作為公路的經營管理者,應當提供所經營管理路段高速安全的服務。路上突然躥出一隻狗引發事故,表明交投公司未能履行義務,理應為這起事故負責。

  交投公司則認為,根據事故認定責任書,事故是因司機未盡到安全行駛的義務而造成的,其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以致發生交通事故,其對此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交投公司作為事故發生路段的經營管理者,應對其管理的高速公路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以保障高速公路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而高速公路上出現了狗,交投公司的管理亦存在瑕疵,並因此造成了車輛損失,其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是從交通事故的角度所作出的分析判斷,交投公司不能以此免除其應承擔的責任。

  江東法院最終判決交投公司賠償太平洋保險公司3000余元。

熱詞:

  • 賠償責任
  • 被告
  • 營運服務
  • 上法庭
  • 事故發生
  • 駕駛
  • 交警部門
  • 太平洋保險公司
  • 負事故
  • 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