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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至89歲低保老人每月補貼4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8日 0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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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2月15日訊 (記者 王也)今日,記者從太原市民政局獲悉,太原進一步擴大高齡老人保健津貼發放範圍,全市享受城鄉低保、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補貼40元。即日起,符合條件者可持相關證件到現居住的社區居委會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為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老人社會保障體系,太原市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將高齡老人保健津貼的發放範圍擴大到80─89周歲享受城鄉低保的老人。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40元,半年發放一次。

  符合津貼申請條件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低保證明材料(含複印件)向現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填寫《太原市高齡老人津貼申請審批表》。委託近親屬或其他人員辦理申請手續的,除需帶齊上述手續外,還須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縣(市、區)民政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批,並建立本轄區80─89周歲享受城鄉低保老人基本信息臺賬和信息統計、動態管理制度。對符合享受津貼待遇的人員在指定銀行辦理個人銀行賬戶,對不符合條件的,將相關材料退還至街辦(鄉、鎮),並向申請人或委託人説明理由。高齡津貼發放實行動態管理。縣(市、區)民政部門每季度復核一次,高齡老人去世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其親屬或受託人應及時向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申報,高齡津貼從次月停發。

  據太原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為做好老年人優待服務,太原市從2004年起,為百歲老人發放長壽保健金,每人每月300元。從2010年起,為90─99周歲年齡段的老人發放高齡生活津貼,每人每月50元。

熱詞:

  • 低保
  • 社區居委會
  • 戶籍所在地
  • 太原市高齡老人津貼申請審批表
  • 受託人
  • 社會保障體系
  • 近親屬
  • 2004年
  • 生活津貼
  • 戶口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