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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叫板電信“霸王條款”有理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13: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網絡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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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哈爾濱市工商局正在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目標直指固話基礎費,及電信行業以分收費的計費方式。但這一行動遭到電信業的強烈反對,《人民郵電報》指責工商部門越權執法。

  這麼一頂大帽子或許讓一個地方工商部門真的承受不起,明明是主動為消費者維權的正義行動,怎麼變成了越權執法?

  判斷一種行為是否違法越權,首先要看有否法律依據。“越權執法”的聲音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工商局無權管電信收費。

  但筆者認為此言差矣,從身份上講,依據我國法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市場執法主體,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監管電信收費,因為電信消費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管轄範疇。從大小法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上位法,《電信條例》的法律層次比其低。並且,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尚無任何規定工商部門不能監管電信領域中的消費問題。可見地方工商部門過問電信不合法、不合理收費,完全師出有名。

  判斷一種行為是否善意,還需要用道德與民意去考量。所謂固話基礎費包括初裝費、月租費等,連同以分計費,堪稱兩個不折不扣的“霸王”,橫行至今20多年,消費者對此深惡痛絕。在全國或地方“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年年都有提案要求取消月租費,實行以秒計費。可見當下電信收費不得人心,堪稱是不道德的盤剝消費者利益的賺錢術。而哈爾濱工商部門的主動作為,贏得了消費者的積極讚譽,目前有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廣大電信用戶也堅決聲援該工商局的正義執法行為。

  同時,我們還需用國際慣例考量電信收費的“合理性”。據了解,在發達國家,固話基礎費早就絕跡,通話以秒計費也是普遍做法。可電信業內人士卻説,以秒計費會無謂加大社會成本,電信資費的合理性在於包月制、套餐制。言外之意,似乎以秒計費毫無必要。果真如此嗎?消費者通話61秒,就按2分鐘計費,赤裸裸地從用戶身上多掏走59秒的話費,這難道合理嗎?近年來中國電信及三大移動運營商推出了許多讓人眼花繚亂的套餐,但無一例外都是按分計費,以秒計費對運營商倒真的是很沒必要,因為會讓其少賺許多昧心錢。

  筆者以為,工商叫板電信不合法收費的實質,不是越權,而是“侵權”“侵犯”了電信運營商的特權、霸權,動了“霸王條款”的奶酪。

  (尹衛國,江蘇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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