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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出臺政策 強化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3日 04: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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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蕪湖市政府就日前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召開新聞發佈會,記者就此採訪了蕪湖市政府有關負責人。

  “該《意見》的出臺,符合中央關於當前房地産調控精神,主要體現在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這一主題”,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意見》的核心內容旨在毫不動搖地堅持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堅決遏制地産價格非理性上漲,堅決抑制投資性投機性消費。《意見》中規定,2012年,蕪湖市區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同比漲幅控制在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內,並且繼續實行嚴格的商品住房價格審核備案制度,嚴控房價漲幅,對漲幅波動的項目進行跟蹤,對漲幅過大的項目實行約談,直至取消相關優惠政策。

  關於《意見》中對自住型首套普通商品房給予政策補貼,這位負責人説,這項政策補貼不具有普惠性,重點是補貼購買90平方米、7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的低收入居民和實用型、專業性人才,目的是希望在蕪湖生活、工作的居民能夠安居樂業。

  對該《意見》出臺後是否會出現投機性購房?蕪湖市政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意見》規定已享受往年度及本《意見》相關財政補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産權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實際從購房之日起須5年方能轉讓),否則須退回已享受的財政契稅補助和購房補貼。

  “《意見》的出臺,其目的還在於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擴大保障面,希望能夠儘快實現在蕪湖生活、工作的居民人人有房住。 ”這位負責人説。據了解,2008年至2011年,蕪湖市累計新建保障性住房303萬平方米,其中新增廉租房4.7萬套。2012年,全市將新建保障性住房304萬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賃住房5.2萬套、廉租住房0.91萬套,完成棚戶區改造0.82萬戶,完成農村危房改造0.23萬戶。經過近幾年的探索和實踐,蕪湖市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形成了“三結合”制度(即:保障性住房建設與棚戶區改造、城市房屋徵收相結合)、建設資金政府兜底制(統一融資平臺)、限競結合製度(即:“限房價、競地價”或“限總價、競報價”)、規劃方案競賽制度等一系列創新舉措,成為全省唯一的保障性住房試點城市。為此,該《意見》還明確提出今後覆蓋範圍要逐步擴大到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記者了解到,該《意見》還對規範房地産市場,加快已出讓地塊房地産開發建設,保證市場有效供給,堅決打擊捂盤惜售、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作出了規定。為鼓勵開發建設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該《意見》規定凡是滿足“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戶型佔總套數50%及以上;達到‘三星級綠色建築標識’的住宅;住宅小區全部使用太陽能或地(水)源熱泵;全裝修住宅佔總套數50%及以上”這四個條件之一,且能嚴格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的,該開發項目的建設行政規費可推遲到辦理初始登記時繳納。(沈宮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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