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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協委員建議據氣象預警安排停課停業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2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海南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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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海南頻道2月10日電(紀驚鴻)海南省的居民群眾每年可能都會在颱風來臨時面臨糾結:到底送不送孩子上學?自己是不是要冒著風險上班?民盟海南省委員會在今年兩會上提交了提案──建議海南省儘快出臺《海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及社會公眾安全避災實施細則》,建議依據不同顏色的氣象預警信號,幼兒園和中小學就能明確停課,非防災減災應急單位和非緊急公共服務工作單位則可以停業。

  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佈是防禦和減輕災害損失的重要基礎。然而,民盟海南省委的提案中提出:當前在重大氣象災害中,普通社會民眾的安全避災權利卻仍然十分含糊,沒有政策和法規作為行使的依據和保障。

  海南省政協委員、民盟海南省委專職副主委劉明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自己之前在高校任職,一旦遇到颱風,就可以安排學生不要上課。但是去年調至現任崗位後,遇到颱風首先自己必須上班,而且雖然想安排其他人放假,上面卻沒有通知。

  去年9月28日晚,海口市的幼兒園和中小學學生家長接到學校通知:29日下午和30日停課。29日清晨,風雨已經相當大了,絕大多數家長和學生堅持趕赴了學校,但就在家長們艱難地回到工作單位上班不久,又接到學校發來的颱風可能比預計時間提前登陸,要求10點半前須接走孩子的通知。而此時,風雨已經特別的大了,道路上堵車、積水、倒樹和墜物……29日一上午,家長和孩子們在危險重重的路上來回折騰,人為地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劉明生説,這個事例暴露了目前海南省氣象災害信息發佈的一塊短板--預警信號效力的“對公不對私”,主要作用於相關政府部門的防災減災的應急準備,而對於普通社會公眾的避災自救幾乎沒有什麼直接的、法定的指揮效力。以學校為例,颱風預警信號得經過氣象局、三防指揮部、教育部門、學校等多個環節會商、傳達後才能發出明確的停課通知,難免不“姍姍來遲”。“人的生命、百姓的生命至關重要。作為非抗風單位,在颱風來臨的時候,我們對社會做的貢獻是每個人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死一兩個甚至是幾個,政府也好,單位也好,百姓也好,都是非常痛心的。”

  “我覺得政府應該明確出臺一個細則,颱風有橙色預警、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應該明確小學和幼兒園什麼樣的預警可以不用上學,中學、大學以及職工,什麼預警可以不用上班。我作為一個政協委員,衷心的希望早點出臺這樣的意見和建議,就是實施細則,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傷亡。”劉明生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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