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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産解凍被法院拒絕 陳振聰月底揭身家(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2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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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在龔如心千億遺産爭奪戰落敗的陳振聰,因被臨時遺産執行人追討1.3億元訟費,而被法庭頒下資産凍結令,陳振聰9日向高院要求“鬆綁”,指有意將名下半山寶雲道楠樺居以4.8億元放售,或以物業向銀行抵押1.5億元套現,惟法官拒絕其申請,並下令他須于月底前按法庭命令披露身家數據。

  臨時遺産管理人一方昨亦透露,高院法官朱芬齡于本週一頒令,要求陳於今年3月1日或之前,向法庭交出6500萬元作為今次案件的訴訟保證金。

  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昨透露,陳有意以4.8億元放售位於寶雲道16號楠樺居,同時陳亦分別跟匯豐及東亞銀行商討以物業作抵押,借入1.5億元貸款,事件可望于2月底完成。陳一方又指出,有關金額已超過臨時遺産執行人索取的數目,故要求法庭撤銷凍結資産令。

  但臨時遺産執行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一方提出反對,質疑陳是否楠樺居的真正擁有人,因為註冊業主是一間海外公司,又指即使陳成功套現,亦難保陳不會“走數”,最後法官拒絕陳的申請,稍後以書面解釋拒絕的原因。

  另一方面,法庭早前下令陳振聰向臨時遺産執行人披露,陳名下所有10萬元以上的資産。惟陳一方昨指出,由於楠樺居價值4.8億元,已足以賠償訟費,認為公開這項資産便足夠,而且遺産案的訟費仍有爭拗,訟費評定程序將於3月12日之後才處理,故要求將披露資産的期限定於3月12日之後。

  惟法官強調有關命令是要陳披露所有10萬元以上的資産,結果只願意多給他14天以遵守法庭命令,即陳須于本月23日公開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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