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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寧繳1.3億拒泄身家 考慮兩方案解決事件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13: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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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陳振聰

  中新網1月1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臨時遺産管理人,恐千億爭産案敗訴的陳振聰拖欠逾億元的訟費,上月20日成功申請凍結陳振聰名下的1.3億元資産,法庭下令陳振聰須於今日下午5時前,披露所有10萬元或以上金額財産的清單,陳振聰昨回應媒體查詢時坦言,“我會拒絕交出資産清單,我現正考慮兩個方案來解決事件,包括繳付1.3億元給法庭作保證金,或向法庭交出半山楠樺居地皮市值5億元的證明文件,總之我在限期前應不會披露名下資産。”

  陳振聰對媒體稱“我正透過律師與臨時遺産管理人一方在商議中,希望能儘快解除凍結令,或向法庭申請再延期處理。”陳振聰表示他目前正考慮其它方案來解決事件,總之要他披露名下資産清單,對他有點苛刻,亦可能影響他面對的一連串刑事或民事官司,甚至構成自我入罪的情況。

  陳振聰指“我會設法向法庭及臨時遺産管理人證明本身絕無任何生意上或個人的債務,雖然我有一蚊就會使去九毫,但我絕無任何借貸,亦沒有把市值5億元的楠樺居作抵押。”

  陳續強調“我一定夠支付臨時遺産管理人的1.3億元訟費,但現階段我當然對此數額有異議,但為免要自揭資産,我會打算把1.3億元款額交給法庭作保證金,或向法庭及臨時遺産管理人呈上楠樺居的估值證明文件,總之令法庭及臨時遺産管理人安心。”

  至於龔如心的臨時遺産管理人昨向高院要求陳振聰先繳付部分款項作訟費保證金,律政司亦派律師列席,案件經過2個半小時“閉門”聆訊後,三方都“封口”,未肯透露半句。只見代表陳振聰的大狀祁志,以及代表臨時遺産管理人的資深大律師馮庭碩,在庭內不斷爭拗,案件由昨午兩時半開始進行閉門聆訊,至下午5時才散庭。

  陳振聰面對的偽造及行使假遺囑的刑事案件,將於今年5月14日至6月1日,一連三星期,先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由裁判官決定控方是否有足夠的表面證據,將案直解高院審理。陳振聰表示屆時他一定會向法庭申請,把整個初級偵訊公開審訊,讓傳媒記者及公眾人士均可以入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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