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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擬押售價值5億豪宅 申請解凍資産被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1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港澳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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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2月1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臨時遺産管理人,因擔心陳振聰“走數”不支付因爭産案敗訴的逾億元訟費,去年底成功向高院取得禁制令,凍結其名下1.3億元資産。陳昨向法庭申請“解除”凍結令,更自爆其估價達5億元的楠樺居地皮,原來早于上月3日遭臨時遺産管理人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了“凍結令”,令他無法把楠樺居出售或按給銀行借貸。主審法官潘兆初拒絕陳的“解除令”申請,但容許他再延後2星期披露其名下所有超過10萬元的財産詳情。

  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黃若鋒在庭上揭露,高院法官朱芬齡本週一下令陳振聰須于3月1日,繳付一半的訟費6,500萬元作為法庭“保證金”,但從土地註冊處文件顯示,臨時遺産管理人成功向法庭取得禁制令,于本年1月3日把法庭的“凍結令”在土地註冊處中存檔,任何人查閱楠樺居時都會發現該禁制令,令陳無法順利把該地皮出售及按揭。

  事實上,陳振聰正與豐銀行及東亞銀行洽商,希望把地皮抵押或按揭套現1.5億元。黃若鋒更質疑臨時遺産管理人有“背後陰謀”,認為臨時遺産管理人以爭産案的主審法官林文瀚及上訴庭3位法官對陳振聰的批評言論作為理據,成功於去年12月21日向法庭單方面取得“凍結令”,但事實上4位法官的惡評早已存在,遺産管理人至今才向法庭申請凍結令。此外,遺産管理人當初是恐怕陳“走數”才申請凍結令,但似乎遺産管理人目前是要確保收取全數。

  黃指楠樺居的市值為4.8億元,遠遠超出遺産管理人所索取的1.3億元訟費,顯見陳絕對有財力支付,法庭根本毋須頒下禁制令凍結陳的資産,故向法庭申請解除,及要求延期披露陳名下的資産詳情。

  臨時遺産管理人的大律師馮庭碩則反駁指,楠樺居的地皮是由楠樺置業有限公司持有,根據公司註冊處顯示該公司的董事為陳的胞弟陳振鴻,而公司的股權則由2間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公司持有,根本與陳振聰扯不上任何關係,更不知道2間公司的賬目及有否債務,就算楠樺居出售或按揭,套現是否能夠落入陳振聰手中亦成疑,所以楠樺居的市值不能作為訟費保證。

  馮又指爭産案于去年10月24日才完結,臨時遺産管理人當然要等整個爭産案完結後才進行訟費追討,陳振聰對遺産管理人的拖延及陰謀指控毫無根據,從土地註冊處的數據顯示,陳振聰根本不是楠樺居合法擁有業權者,故反對他申請解除令。

  主審法官潘兆初表示,法庭去年底下令陳振聰須披露名下超過10萬元的財産資料,但至今6至8星期仍未有任何回復,現批准再給予2星期時間披露。至於解除令則駁回申請,拒絕理由稍後書面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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