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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責令恢復梁林故居原狀 擬對拆除單位開罰單5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1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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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羅旭)昨天,北京市文物局與東城區政府聯合發佈了對梁林故居被拆事件的調查進展情況。開發單位未經報批,違法拆除舊居建築,是破壞古都文物保護的惡劣事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擬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恢復所拆除舊居建築原狀。

  今年1月,媒體報道了梁思成、林徽因舊居被拆消息。開發單位自稱是為防止發生火災、倒塌、治安等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于去年12月15日,對房屋進行了搶險維修性拆除。經調查,去年12月中旬,開發單位是在未經報批的情況下,違法拆除舊居建築。

  北京市文物局和東城區政府介紹,此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和文物部門依法對開發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問責。東城區文化委員會邀請了謝辰生等文物專家和法規專家參與研究處理意見和下一步修復措施。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六條“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擬處以該開發單位5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恢復所拆除舊居建築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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