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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收費標準降低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2日 0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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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保監會今天發佈《關於調整保險業務監管費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業務監管費收費標準作出不同程度的下調,其中多個險種監管費率下調幅度超過0.015個百分點。據初步測算,按去年保險業14339.25億元的保費收入計算,此次下調為險企每年減負幅度超過1.3億元。

  保監會在通知中稱,對保險公司經營的責任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業務,由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1.6‰降為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1.3‰收取;對其他財産險業務、人身意外險業務,由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1.7‰降為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1.45‰收取。對保險公司經營的長期人壽保險業務,由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0.9‰降為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0.75‰收取;對保險公司經營的長期健康保險業務,由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0.8‰降為按保險公司年度自留保費的0.65‰收取。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保險業務監管費2012年和2013年的費率還將按上述標準逐年遞減10%。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業務、農業保險業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業務、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業務和計劃生育保險業務仍免收保險業務監管費。

  對專門從事保險仲介業務的機構,上述通知稱,由按代辦業務營業收入的1.2‰降為按代辦業務營業收入的0.9‰收取。其中,保險代理機構、保險公估機構由每年每家不低於800元調整為不低於3000元,保險經紀機構由每年每家不低於1200元調整為不低於5000元。對外國保險機構代表處收取的保險業務監管費標準,仍按每年每個代表處2萬元執行。對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經營受託管理業務收取的監管費,按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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