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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制擇校“亂收費”需要制度逗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1日 22: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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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逸川夫

  今年起,浙江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中小學生“陽光招生”。2月7日,浙江省教育廳負責人告訴記者,浙江公辦中小學擇校率堅決要降到5%以下,同時重拳治理擇校亂收費,堅決落實公辦中小學擇校與收費完全脫鉤的規定,“這意味著,‘擇校費’今後將在浙江徹底退出歷史舞臺”。(據2月8日《中國青年報》)

  浙江這次向擇校費説不的動作已經觸及到制度的內核,因為他們對治理擇校亂收費,開出幾劑治本的“藥方”:增加財政教育投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更多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各初中;治變相擇校亂收費,依法處理責任人……如此多管齊下,就是要確保高燒不退的“擇校熱”儘快降溫。這樣的動作之所以彌足珍貴,是源於這些年來,儘管國家有關部門先後出臺多部禁令,旨在扼制教育亂收費問題,但教育亂收費問題一直屢禁不止。

  當前,我們不無憂慮地看到,從幼兒園到中小學,特別是一些所謂的“重點窗口學校”,諸如“擇校費”、“贊助費”、“建設費”等亂收費問題,著實讓廣大家長為之頭疼。而為了子女的未來,多數家長即便深感“窩囊”,但也往往選擇了忍氣吞聲。其實,我國《義務教育法》第25條早就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收取費用。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收取“擇校費”的行為肯定違法。既然知其違法,一些機構和一些人,在利益的驅使下,總説“擇校費”是一個制度遺留問題,根治需要一個過程。

  這種明顯帶有推諉意味的給解決擇校費問題制定幾年“時間表”的作法,客觀上會給正亂收擇校費的學校某種暗示和錯覺,這些學校雙手抱拳,謝謝管理部門的“體察校情”的心情都有了。他們便會抓緊這三五年時間好好收取擇校費,只爭朝夕,把3年當30年來珍惜。反正眾多學校明白,這五年時間內,有關部門總要“重申”、“再次重申”、“強調”、“再次強調”的,不過,這只是吼給大家看的,表示他們“重申”過了。而像浙江這樣拿出切實可行的“治擇”行動的,可謂少之又少。

  其實,取消擇校費,並非一些機構和一些人所稱的那麼難。有這方面,我們並非做不到,而是願不願去做的問題。拿安徽銅陵來説,幾年前就實現了“這裡的初中都差不多”的局面,該市“沒有擇校費、沒有重點校”的奇跡曾受到公眾肯許。10多年來,市裏和教育局領導班子換屆,但推行教育公平、扶持弱校的思路始終沒“換掉”,抵禦“擇校風”的那堵墻沒被“換掉”。

  擇校費之苦,亂收費之痛,早就坑苦了家長,坑壞了民風,早就讓教育的天平失衡了。於此,只有讓教育亂收費這條“老鼠”被追至大街上,成為人人喊打的小丑,它才有消失的那一天。無疑在這股“追鼠”的力量中,主管部門作用是至關重要的。這首先需要管理者旗幟鮮明地為浙江這樣的治擇校費行動打氣和撐腰。公開反對和杜絕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的現象,不能替這種違法違規行為預設“最後瘋狂”的灰色通道。(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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